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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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2 財團法人臺南市臺疆祖廟大觀音亭暨祀典興濟宮「大學專科以上學校中低、低收入戶清寒優秀獎學金」(本案限設籍台南市學生,請逕自申請,截止至5/15)

    • 2026-05-05
    • 生活輔導組
    一、主旨:為落實宗教關懷弱勢,「取諸社會、用諸社會」,設立「大學專科以上學校中低、低收入戶清寒優秀獎學金」,協助清寒子弟完成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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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說明:
    1.發放名額:公立大學以上25名、私立大學以上25名
    2.發放金額:每名壹萬元
    3.在大臺南市設籍半年以上,未享有公費或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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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申請條件:
    1.公、私立大學、五專四年級以上(含二專、研究所)(不含夜間部、進修學士 推廣教育及在職專班學生)。
    2.大台南市各區公所核定有案之中低、低收入戶子弟。
    3.學期智育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且不及格科目不得超逾一科。德育成績甲等或八十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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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繳交證件:
    1.申請書(向本亭宮櫃台索取,或由本亭宮臉書Facebook下載)。
    2.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乙份(不接受清寒證明)。
    3.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4.114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若是成績通知單影印本,需加蓋教務處戳章證明)。
    5.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需有學校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戳章證明)。
    6.以上證明文件缺漏將不予受理,所有申請文件恕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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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1.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05月15日截止。
    2.錄取名單將於民國115年05月22日在本亭宮臉書公告。
    頒獎日期為民國115年06月07日上午10時在大觀音亭祀典興濟宮「官廳」前。
    3.申請者請備齊證件,郵寄-704台南市北區成功路86號「大觀音亭暨祀典興濟宮」。(一律掛號收件,不接受親送,並於信封外註明「申請獎學金」)。
    4. 凡得獎者請親自出席頒獎儀式。
    5. 略述家境與學習狀況請填寫詳細,請勿空白。
    6. 若學校採用GPA等第制,請隨附學校使用之百分數對照表以便計分。
    7. 申請辦法若有更動,本亭宮將另行在臉書或本亭宮公佈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