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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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修正「南投縣多元脫貧服務-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購置學習設備計畫」第四點及第七點,並自即日起生效(本案申請至114年11月25日前)

  • 2025-11-14
  • 生活輔導組
一、旨揭計畫為補助本縣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一戶一人為限),戶內輔導人口有就讀高中職以上之在學學生(含年度國中、高中職應屆畢業學生),得提出申請,以滿足學業所需,讓數位學習購置設備不再是負擔,減輕經濟弱勢家庭之經濟壓力,先予敘明。
二、符合本案資格者請於114年11月25日前,填妥申請表及檢附應備文件,以郵寄(郵戳日期為憑)、親送或線上方式提出申請,倘有疑問請洽本局社會救助科劉雅岑社工員(專線:049-2244468)。
三、檢送修正「南投縣多元脫貧服務-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購置學習設備計畫」、「南投縣多元脫貧服務-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購置學習設備計畫第四點及第七點修正總說明」、「南投縣多元脫貧服務-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購置學習設備計畫第四點及第七點修正對照表」、「114年度南投縣多元脫貧服務-補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購置學習設備計畫簡章」及宣傳DM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