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凡學子就讀於國內公私立中小學、高中職日間部及大專院校專科部一至三年級之學生(皆不含公費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並具有下列身分。
(一)獎學金類別:
1.清寒獎助學金:家境清寒,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不含鄉村鄰里長清寒證明)。
2.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二)學業成績:該學年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
二、獎助金額及名額:
(一)國小組:錄取最優前20名,每名各頒發獎學金新台幣3,000元整。
(二)國中組:錄取最優前30名,每名各頒發獎學金新台幣4,000元整。
(三)高中(職)組:錄取最優前30名,每名各頒發獎學金新台幣5,000元整。
大專院校專科部:一至三年級視同高中(職)論。
申請組別分類,請依前一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標註之學年為基準報名。
(國一學生持上學年度成績單,即小學六年級成績單申請,則需報名小學組,依此類推。)
各組若超過申請人數,以學業成績高低順序排定名額。
三、紙本文件:
1.須完成【助學圓夢,慈心相伴-獎學金線上表單】。
2.列印填寫好之申請表格。
3.該會公告申請始算日之前一年度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4.學生證正反面影本(需蓋有申請時該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書正本乙份。若學生證沒有蓋註冊章,請以在學證明取代。
5.身分證或健保卡影本乙份。
6.申請類別證明文件:
清寒獎助學金:領有縣市政府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不含鄉村鄰里長清寒證明)。
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影本乙份。
7.申請人之存摺封面影本(戶名、帳號及匯款銀行等資訊應清楚顯示)
本案請備妥申請資料後,請於11月4日前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獎助學金承辦人登記,並協助確認資料是否完備,待核可後由學生逕自申請。
詳細資訊請見下面連結和附件。
若有問題,請逕洽學務處校安中心205室
(或電03-9871000轉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