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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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苗栗縣政府114年獎勵低(中低)收入戶取得技術士證照試辦計畫1份(本案請同學自行申請,截至11/29止)

  • 2025-11-21
  • 生活輔導組
一、    旨揭計畫係本年度新增之試辦計畫,補助對象為設籍本縣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並於今年度取得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技術士證照者,核發證照獎勵金,以鼓勵經濟弱勢家戶培養技能並提升考照意願、增進就業能力。
二、    符合本案資格者請自即日起至114年11月29日止(以郵戳或收件日期章為憑),填妥申請書及檢附應備文件,以郵寄或親送方式向本府提出申請。
三、    旨揭計畫申請相關表件可至本府社會處網頁-便民服務-表單下載-苗栗縣政府114年獎勵低(中低)收入戶取得技術士證照試辦計畫及申請書,自行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