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1) 近貧戶/弱勢清寒戶(需有官方清寒證明)。
(2) 申請個案不可一案多投,不可重複申請。
(3) 本校限申請100戶個案。
二、慰問金金額:
每一個案(戶)可獲主辦單位(蔡衍明愛心基金會)新台幣5,000元整慰問金。
三、申請方式:
(1)以團體名義(如社團、院系或通過學校審核之學生團體)針對欲協助家戶家個案提出申請,向所屬學校窗口(學務處) 報名,並填寫申請書等資料,及檢附受助戶資格證明後,逕送校方審核單位(學務處)審核。
(2) 經確定受捐戶申請資格後,由各校協助於年節前擇一發放時間,邀請符合申請之個案、提案同學與師長出席,並由蔡衍明愛心基金會配合辦理慰問金發放活動,其不克前來領取慰問金之個案則將以匯款方式逕行發放。
四、申請時間
即日起至12月初
詳細資訊請見下面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