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名稱 | 財團法人陳忠陳葉蕊文教基金會114年度清寒學生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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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申請期限 | 即日起至114年4月21日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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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自行申請 | V |
於校內申請截止前送至學安生輔中心校安中心 | |||
申請辦法及申請書相關網址 | http://www.cccef.org.tw/DOC-B.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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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V | 學士生 | |
碩士生 | |
博士生 |
申請資格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25歲以下學士班1~3年級在學生,且家境清寒(如低收入戶、父或母身心障礙、家庭遭遇變故或持有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清寒證明書者)。 二、學業成績資格:112-2及113-1學業及操行皆80分以上;1年級生113-1學業及操性成績皆80分以上。 三、本獎學金之審查標準,依序以下列家庭情況為優先考量: 1.父母雙亡(或單親因故無職業) 2.家庭重大變故,生活無依者 3.政府有案之社會救助戶 4.一般清寒子女 ▲申請須知:獲獎者須親自參與頒獎典禮,不得代領,未參與頒獎典禮者將取消獲獎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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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附申請文件 | 申請表請依照附件範例填寫,並使用雙面列印,請勿單面列印。 1.申請表1份 2.112-2及113-1成績單各1份(1年級:113-1成績單1份) 3.全戶戶籍謄本1份 4.證明家境清寒之文件(低收入戶、父或母之身障手冊等) 5.自我介紹文(請親筆手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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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細申請辦法請 瀏 覽 相 關 網 址 或 參 閱 附 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