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臺東縣一年以上之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大學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及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須是繼續升學者才得以申請,並請獲獎學生於領獎當日出示欲就讀學校之註冊證明)。
(二)不受理延畢生、在職進修、推廣教育學生申請。
(三)家境清寒,經政府核定有案之中低、低收入戶者。
(四)113學年度(113年9月~114年6月)全年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者(研究所須85分以上)。 -
獎助名額與額度:
(一)研究所:四名,每名柒萬元。
(二)大專院校:二十名,每名肆萬元。 -
申請方式:
第一階段:即日起至4月25日(五)前寄送11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正本及相關申請證明文件,以郵寄或親送至臺東市博愛路425號;救國團臺東縣團委會服務組收,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
第二階段:請完成第一階段受件申請者於8月1日(五)前寄送113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正本至該會。若提供成績單影本者,領獎當日需攜帶正本以茲證明。 -
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
(二)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三)113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
(四)獎懲紀錄或操行成績正本(曾記小過以上者不得申請)。
(五)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
(六)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影本。
(七)自傳一份(至少三百字以上)。
(八)若有各項獎狀請檢附影本。 -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4月25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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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