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資格:具中華民國身分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大學院校在學優秀清寒學生:
(一)一至四年級大學在學生及碩士班一、二年級在學生。本屆課輔服務自民國114年09月至115年08月底止。大四學生申請,限未來課輔期間仍在學,已甄選上研究所者,須附錄取證明。
(二)最近兩學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含)以上者。請檢附112學年度下學期及11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大學一年級請提供11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
(三)操行成績甲等以上(或八十分(含)以上)。 -
獎助名額與額度:上限100名,每名新台幣伍萬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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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報名資料、寄件袋格式統一為A4大小,請以掛號郵寄至105021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135號12樓 財團法人中華開發文教基金會 收,信封上請註明:申請「薪傳100」獎助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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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一份。
(二)課輔計畫書一份(約600~1000字)。
(三)同意簽署於一年內服務100小時志工承諾書(限該會同意之課輔機構,詳見網站Q&A)。
(四)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書。
(五)112學年度下學期及11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大學一年級請提供113學年度上學期成績。
(六)系所或教授推薦信正本。
(七)低收入戶證明或其他清寒證明文件。
(八)學生證影本[學生證影本應蓋本學期註冊章,若無蓋註冊章,請繳交在學證明]。
(九)身分證影本。 -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5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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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