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資格:現就讀於國內各公私立大專院校、高中、高職之肄業正式學生(含夜校生),已畢業大四學生、研究所、碩士、公費生等無法接受申請:
(一)獎勵對象: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現職員工之子女。
(二)獎助對象:因公殉職、死亡、殘廢或受重傷之原警政署所屬警察機關編制內員工子女(病故不予受理)。 -
申請標準:
(一)獎勵部份:學業平均8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二)獎助部份:學業平均60分以上,每科均須及格。
(三)未領學校或其他單位機構之獎學金。 -
獎助額度及名額:
(一)獎勵部份:每學期29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二)獎助部份:每學期5名,每名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元整。 -
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1份。
(二)113年第一學期成績單影本。
(三)在學證明書(證明目前在學)。
(四)家長的警政單位在職證明或服務證正反面影本;家長因公殉職、殘障或受重傷者,請原服務警政單位出具證明或撫卹金證書影本。
(五)戶口名簿影本(證明親子關係)。 -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4月1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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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申請方式:於114年4月11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生輔組校安中心游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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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網站:http://www.swallow.org.tw/index.php/fellowship/appl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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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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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