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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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114-2 財團法人臺南市臺疆祖廟大觀音亭暨祀典興濟宮「大學專科以上學校中低、低收入戶清寒優秀獎學金」(本案限設籍台南市學生,請逕自申請,截止至5/15)

  • 2026-05-05
  • 生活輔導組
一、主旨:為落實宗教關懷弱勢,「取諸社會、用諸社會」,設立「大學專科以上學校中低、低收入戶清寒優秀獎學金」,協助清寒子弟完成學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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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說明:
1.發放名額:公立大學以上25名、私立大學以上25名
2.發放金額:每名壹萬元
3.在大臺南市設籍半年以上,未享有公費或領取其他獎學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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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條件:
1.公、私立大學、五專四年級以上(含二專、研究所)(不含夜間部、進修學士 推廣教育及在職專班學生)。
2.大台南市各區公所核定有案之中低、低收入戶子弟。
3.學期智育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且不及格科目不得超逾一科。德育成績甲等或八十分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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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繳交證件:
1.申請書(向本亭宮櫃台索取,或由本亭宮臉書Facebook下載)。
2.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正本乙份(不接受清寒證明)。
3.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
4.114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乙份(若是成績通知單影印本,需加蓋教務處戳章證明)。
5.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乙份。(需有學校114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戳章證明)。
6.以上證明文件缺漏將不予受理,所有申請文件恕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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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1.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15年05月15日截止。
2.錄取名單將於民國115年05月22日在本亭宮臉書公告。
頒獎日期為民國115年06月07日上午10時在大觀音亭祀典興濟宮「官廳」前。
3.申請者請備齊證件,郵寄-704台南市北區成功路86號「大觀音亭暨祀典興濟宮」。(一律掛號收件,不接受親送,並於信封外註明「申請獎學金」)。
4. 凡得獎者請親自出席頒獎儀式。
5. 略述家境與學習狀況請填寫詳細,請勿空白。
6. 若學校採用GPA等第制,請隨附學校使用之百分數對照表以便計分。
7. 申請辦法若有更動,本亭宮將另行在臉書或本亭宮公佈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