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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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115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渡宮「助學金」(本案逕自申請,截止至3/31)

  • 2026-03-08
  • 生活輔導組

一、申請資格

大專:各公、私立大學、二技、四技、二專、五專四至五年級學生(不含夜間部、進修學士、推廣教育在職專班、研究所學生)。

(一)學期成績( 1 1 4學年度第一學期) :大專、高中職65分以上,國中60分以上。操行成績: 80分以上(無操行分數者摘錄老師評語)。 (註 : 申請人數超過錄取名額時 , 以智育平均成績高低排序錄取。)

(二)領有當年度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者、弱勢兒少及身心障礙(申請者或申請者父母)證明。(不包括村里長清寒證明及教育局處鑑定)。
 

二、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

(二)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成績單1份

(三)學生證需蓋114學年度第二學期在學證明正本。

(四)1 15年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特殊境遇、弱勢兒少及身心障礙證明(申請者或申請者父母)影印本1份。(不包括村里長清寒證明、教育局處鑑定證明)

(五)115年助學金資料表填寫

三、申請時間      

※個人線上申請: 本宮官網(http://www· kuantu. org. tw/)     115/3/31,以電子發送5 : 00截止

財團法人台北市關渡宮115年助學金申請資料登錄一個人申請專用

四、獎學金發給金額:

大專錄取1 , 400名,每名新台幣5 , 000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