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This is an image
:::
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公告勞動部增辦108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事宜

  • 2020-04-09
旨: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減輕受影響產業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之子女就學負擔,增辦108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自109415日開始受理至109531日截止收件,檢送申請資訊宣傳單如附(如不教使用請自行影印),請協助轉知並廣為宣傳,請查照。
  明:   
  一、 補助對象:申請人109118日起至109531日止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與配偶107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以下同)148萬元以下,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者。
  二、 申請資格條件,應符合下列各款規定:
     ()109118日起至109531日止非自願離職,並經核付失業給付。
     ()以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提供之資料,申請人及其配偶107年度綜合所得總額在148萬元以下。
     ()申請人至109531日止未曾請領勞保老年給付。
     ()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
  三、 申請限制:
     ()申請人應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者之失業勞工,失業勞工本人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者,不得提出申請。
     ()申請人與配偶均符合申請資格時,僅能由其中1人提出申請。
     ()申請人之子女已請領政府各類學雜費就學減免優待、教育或其他補助者(例如:教育部高級中等學校免學費方案、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金…等),不得申請本就學補助。但各級政府補助就讀私立高中職學生每學期5,000元或6,000元教育代金,不在此限。
  四、 補助標準:
     ()公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每名4,000元。
     ()私立高中職學生(含五專前3)每名6,000元。
     ()公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復2)每名13,600元。
     ()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含五專後2)每名24,000元。
     ()獨力負擔家計,或有子女2人以上就讀大專校院,且均符合本要點補助規定者,補助標準按上述補助標舉加給20%;同時符合者,以加給20%為限。
  五、 受理申請日期:自109415日起至1095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六、 申請方式:申請資料請郵寄至勞動部就學補助受理小組(104402臺北市中山區南京西路1-111)
  七、 申請書可於受理申請日起逕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服臺)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或經由「勞動部網站(https//www.mol.gov.twtopic307560747607/」下載。
  八、 其他規定請至本部網站參閱「勞動部109410日勞動福1字第1090135181號公告」及「勞動部辦理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實施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