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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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財團法人崇友文教基金會「崇友實業獎學金」(本案逕自申請,截止至3/20,中午12點)

  • 2026-03-08
  • 生活輔導組

主    旨:

為培植家庭經濟弱勢且有發展潛力之電機、機械、建築、土木營造、電子、光電、資訊工程優秀學子,財團法人崇友文教基金會特設立「崇友實業獎學金」,檢附相關申請辦法、申請表與宣傳海報電子檔。

說    明:

一、 崇友實業秉持關懷社會與培育人才之精神,期望培植具發展潛力但經濟條件不利之學生,減輕就學負擔、勇敢追夢,並鼓勵其未來投身專業、貢獻社會特設立「崇友實業獎學金」。

二、 本獎學金提供公私立大專校院電機、機械、建築、土木營造、電子、光電、資訊工程相關科系在校生每名每學期新臺幣50,000元整,每學期錄取40名學生,本會保留最終額度決定權。惠請 貴校相關學系協助公布宣傳,並推薦合適學生參加。

三、 申請期限至115年3月20日(星期五)中午十二點截止,申請辦法及資格請參閱附件及本會官網https://www.gfc.org.tw/project-news/2735。

四、 如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聯絡人:黃鈺雯專員,電話(02)2381-3345分機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