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

114學年第1學期佛光大學龐伊惠功德主學習服務助學金開始申請(2025-10-01~10)

依據:「佛光大學龐伊惠功德主學習服務助學金要點」辦理。
壹、申請對象與名額
一、在申請期間內,需具本校在學正式學籍資格。
二、學士班:學士班二年級以上。
三、碩士班(不含碩專班):一貫修讀學碩士班一年級以上(已修畢碩士班15學分)及碩士班二年級以上學生。
四、申請時的前兩學期學業平均分數80分以上(一貫修讀學碩士班者,以學士班四年級的成績為計算基準)。
五、每學年特優5名,績優20名,共25名,擇優核發,可從缺
六、特優頒發25,000元助學金,績優每人頒發15,000元助學金為原則,得視經費、家境、學生表現狀況,機動調整補助金額、名額,惟每人補助金額不得超過規定上限。
貳、申請繳交文件
一、申請表。
二、獎學金申請確認單(申請網址https://eportal.fgu.edu.tw/portal/index.php)操作步驟(請參附件):校園e化整合系統>>獎助學金作業>>系統自動產出系統獎學金申請確認單。
三、學習表現證明。
四、服務表現證明。
五、銀行帳戶存摺影本(銀行存摺影本請繳交至出納組,若入學時已繳交,則無需再檢附)。
叁、辦理程序
    (1)
先線上申請。

    (2)將獎助學金申請確認單(自申請系統列印),與申請表及成績證明送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205室李先生(分機11216)。   

肆、收件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0月1日至10月10日止。
二、地點:雲起樓-生輔組 (205室)。

伍、問題詢問
請逕洽生活輔導組(雲起樓205)李先生(分機11216),線上申請作業截止日期至114年10月10日止,務請惠予掌握時效,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