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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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第1學期林呂德文三好公益助學金開始申請(2025-10-01~10)

依據:「佛光大學林呂德文三好公益助學金設置要點」辦理。

壹、申請對象與名額
一、就讀本校學士班及碩士班(不含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經濟不利之正式學籍學生,經濟不利標準,包含但不限於: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家庭遭遇重大變故、村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等,只要經導師初審確實有經濟清寒之實情,並不以政府規定標準為限。
二、前一學期之操行成績需為 85 分以上(含),學業成績為 70 分以上(含),且行為無不良記錄者。
三、學士班及碩士班第一學期、應屆畢業生最後一學期(繼續就讀本校碩士班者除外),不符合申請資格。
四、就讀本校期間(含所有學制合計),若已領本校各種三好獎勵經費(例如:三好青年選拔獎勵金),不得重複領取本助學金;本助學金於本校就讀期間,至多領取乙次;領取助學金該學期,如有休、退、轉學、所陳資料有虛偽詐騙之情形,或領取後在校期間有損校譽之行為時,應全數繳回。
五、學期助學金名額至多5名,每人最高以新台幣1萬元為限,並得以視捐款情況擇優核發助學金額。
貳、申請繳交文件
一、申請表。
二、獎學金申請確認單(申請網址
https://eportal.fgu.edu.tw/portal/index.php)操作步驟(請參附件):校園e化整合系統>>獎助學金作業>>系統自動產出系統獎學金申請確認單。

三、成績證明。
四、清寒證明。
五、實際從事三好運優良事蹟或熱心服務證明。
六、銀行帳戶存摺影本(銀行存摺影本請繳交至出納組,若入學時已繳交,則無需再檢附)。
叁、辦理程序
(1)先線上申請。
(2)將獎助學金申請確認單(自申請系統列印),與申請表及成績證明送至學務處生活輔導組205室李先生(分機11216)。   
肆、收件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0月1日至10月10日止。
二、地點:雲起樓-生輔組(205室)。
伍、問題詢問
請逕洽生活輔導組(雲起樓205),李先生(分機11216)線上申請作業截止日期至114年10月10日止,務請惠予掌握時效,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