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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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年度第2學期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 2024-02-26
  • 生活輔導組
獎助學金名稱 112年年度第2學期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申請日期 113/2/16-113/3/15
申請方式 自行送件申請 V 於申請日前送至生輔組
申請對象 V 學士班 V 碩士班 V 博士班
申請資格
  • 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申請截止日止(113年3月15日),失業期間達1個月以上(即113年2月15日以前失業),並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 或為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申請截止日(113年3月15日)已就業,但在前一年內(即112年3月15日至113年3月14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前一年內(即112年3月15日至113年3月14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仍可提出申請。
  • 除上述條件之一外,申請人及其配偶111年度綜合所得總額須在新臺幣(下同)148萬元以下,申請人子女須就讀高中職或大專校院,且申請人於113年3月15日以前,未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且未參加政府機關促進就業性質相關措施(方案)。
申請方式 詳細資訊請見連結和附件。
繳交文件 可自113年2月16日起至3月15日止於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線上申請系統(https://uwes.mol.gov.tw/login)下載申請書,列印後以掛號郵寄至指定地點或利用線上申請系統以自然人憑證於線上提出申請。另紙本申請書亦可自2月16日起向各地方政府、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就業中心(就業服務臺)及勞保局各辦事處索取。相關事項可撥打勞動部免付費諮詢專線「1955」洽詢。
若有問題,請逕洽雲起樓117室
(或電03-9871000轉1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