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惟德斯馨-基勝獎助學金」實施辦法辦理。
二、申請資格(以下須全部符合):
(一)設籍於本鎮4個月(含)現就讀國中、高中、大學(含技術院、五專、二專)之學生。
(二)前學年成績總平均70分(含)以上且每一科分數均及格。
(三)無曠課紀錄且功過相抵後未受小過(含)以上處分。
三、獎助金額及名額:
(一)國中生共30名,每名4,000元。
(二)高中(職)生(含五專一、二、三年級)共30名,每名5,000元。
(三)大學生(含技術學院、二專及五專四、五年級)共30名,每名6,000元。
(四)如逾前項各組獎學金名額時,以前學年總平均成績高低排名,作為得獎參考,成績相同時依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清寒戶、獎懲紀錄之順序給獎。
四、檢附申請書(須檢附證明文件如申請書)及實施辦法個1份,請詳填申請書並備齊相關資料逕送本所社會課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