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資格:
(一)就讀於國內各大學研究所在學碩士班及博士班學生。
(二)確實需要本筆獎學金支付學費,以協助完成學術研究者。
(三)在學成績優良,年齡35歲以下。
(四)設籍或就學在各扶輪地區。
(五)非扶輪社員(※含名譽社友/及扶青社員本人)子女及其三等親以內。
(六)非在職進修者為原則。
(七)承諾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
(八)經由各地區扶輪社申請與取得推薦(本校學生須經屏東當地扶輪社審查通過才得以代表本校進行推薦)。
(九)每一扶輪社以推薦一名學生為原則。 - 獎學金名額:博士班:每名新台幣十八萬元,預計60名。碩士班:每名新台幣十三萬五千元,預計200名。
- 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1份。
(二)申請人資歷表及家庭狀況調查表各1份。
(三)新學期在學證明文件及前一學年度(全年)成績單各1份。 ※新入學碩一生採大學四年成績單
(四)近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1份。 ※全戶係指父母、兄弟姊妹、本人 ※戶政事務所申請
(五)前一年度個人及家長所得資料清單及財產清單各1份。 ※向國稅局申請
(六)自傳及「對扶輪之認識」文各一篇各1份。 ※A4直式橫書,設標題,請自行立檔書寫
(七)指導教授簽署之研究計劃及含系所長簽署之推薦書各1份。 ※研究計畫請自行立檔書寫,並取得指導教授簽署
(八)扶輪社推薦書或扶輪社推薦公文1份。 ※由屏東當地扶輪社提供
(九)本筆獎學金運用計劃書1份。
(十)本筆獎學金不得挪為他用承諾書1份。 ※需有學校獎學金承辦單位如生輔組(非系辦)之章戳
(十一)申請資料檢核表1份。 ※需申請人核對與扶輪社承辦人員核對後之簽名
(十二)近一年內二吋大頭照(申請書1張、資歷表1張)2張 ※一年內彩色、正面大頭照務必清晰。
(十三)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 。 -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10月3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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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申請方式:於114年10月3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學務處生輔組校安中心(1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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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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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網站:https://www.cref.org.tw/2017-05-28-09-12-02/2018-07-17-04-3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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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獎學金須經由本校鄰近地區扶輪社協助推薦,各地區扶輪社屆時如無名額可推薦本校學生,將無法推薦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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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