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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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蓮縣112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2024-02-07
    • 生活輔導組
    獎助學金名稱 花蓮縣112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日期 113年4月1日止。
    申請方式 自行送件申請 V 於申請日前送至生輔組
    申請對象 V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申請資格
    • 限設籍花蓮縣六個月以上。
    • 持有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未享有公費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
    • 111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 (一年級提供112-1學期成績) 學生申請 (不含研究生)。
    申請方式 送生輔組彙辦。
    繳交文件
    • 申請書。
    •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 學生證影本及前學年成績證明單。
    詳細資訊請見連結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