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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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114學年度第1學期期「韌世代獎助學金」(本案學生逕自申請,申請日期9/19截止)

    • 2025-07-28
    • 生活輔導組
    一、獎助學金獲獎金額
    (㇐)高中職、五專組:㇐學期㇐萬元整。
    (二)大學組:㇐學期二萬元整。
    (三)碩士組:㇐學期二萬元整。
    第三條 申請資格與條件
    需同時具備以下七項,使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ㄧ)年齡:具有中華民國身分且未滿25歲者。
    (二)學歷:就讀經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高中職、五專、大學、碩士之學生,不含軍警校、大
    學、空中大學及研究所在職專班。
    (三)學業成績: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含75分)。
    (四)非家扶基金會經濟扶助對象。
    (五)家庭收入:
    1.114 年非政府列冊之低收入戶。
    2.113 年度家庭總所得未超過120萬,且家庭總所得平均分配至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
    2 萬元以下。
    (六)家庭特殊狀況:
    1.家庭中主要生計責任者死亡、罹患重傷病、失業、入獄或其他原因而無法工作,致家
    庭生活陷於困境。
    2.其他因遭遇重大變故,致家庭生活陷於困境,求學困難。
    (七)韌世代精神:
    1.申請人積極參與公益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等,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2.申請人有特殊身心症狀,但仍積極求學,並能出示相關證明者。
    二、 申請方式
    申請人備妥相關申請文件,即日起至114年9月19日(五),以郵戳為憑,逾期概不受理,
    請郵寄至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家扶中心(請參閱第三頁),。請清楚填寫正確之聯繫方式,以
    利後續通知。

    三、申請文件
    (ㄧ)「韌世代獎助學金申請表」正本㇐份;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二)「自傳」正本㇐份,至少500字;可電腦打字,申請人親筆簽名或蓋章。
    (三)「教師推薦函」正本㇐份,由本學期就讀之學校老師推薦;可電腦打字,推薦人親筆簽
    名或蓋章。
    (四)113學年度第二學期成績單正本㇐份,成績單須蓋有學校印鑑證明。
    (五)申請人近六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正本㇐份(記事請勿省略)。
    (六)請申請人至國稅局申請113年度全戶「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證明、全戶「全國財
    產稅總歸戶財產清單」證明正本各㇐份。
    (七)114學年度第㇐學期學校「註冊繳費收據」影本㇐份或校方開立之「在學證明」正本㇐
    份。
    (八)家庭特殊狀況證明文件:
    若家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之診斷證明正本;診斷證明須蓋有醫院
    名稱大印章及醫師印章。
    (九)韌世代精神之佐證資料:
    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或才藝競賽、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

    詳細請詳閱下方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