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對象:
1.就讀各級學校之學生,合於下列規定並檢具證明文件者。
2.由學校推薦之學生,名額不拘。
(二)申請者成績之審核標準如下:
學籍 | 學科平均成績 | 操行成績 | 學籍 | 學科平均成績 | 操行成績 | |
國小 | 70分 | 學校評估 | 高中(職)、五專 | 70分 | 學校評估 | |
國中 | 70分 | 學校評估 | 大學組 | 70分 | 學校評估 |
1.填具申請表乙份(如背面:資料請填寫完整,否則視為無效件)。
2.113年學年成績單乙份。(新生免附成績單,請附註冊繳費證明影本)
3.政府列冊低收證明或家庭財產收入證明。
4.戶籍謄本乙份。
5.前述應檢具之證明文件,若有未齊全者,本會將不予審理。
三、審核標準及程序:
(一)審核標準:學業成績40%,家庭狀況60%。
(二)第一階段:進行書面資料審查。(請簡述家庭狀況以四百字為限)
(三)第二階段:由本會訪視小組實際查訪或電話查詢。
(四)第三階段:以書面通知學校審核結果,並個別寄發通知函給同學。
(五)第四階段:本會將舉辦助學頒獎典禮,直接頒發助學金,若無法參與到場,視同放棄助學金領取。
(因應政府疫情規定,若無法舉辦頒獎典禮,助學金統一以匯款方式辦理)
四、助學金額(新台幣):國小組5,000元,國中組6,000元,高中職、五專組10,000元,大學組12,000元。
五、受理申請期間:收件截止日為114年9月15日,以郵戳為憑,逾期視為淘汰件。
六、請將上述文件,郵寄至:813高雄市左營區文府路461號
財團法人千佛山慈善基金會 白雲圓夢獎助學金活動小組 收
七、諮詢電話:(07)341-2799 財團法人千佛山慈善基金會 白雲圓夢獎助學金活動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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