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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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公告「114學年度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獎學金」申請相關訊息(本案同學逕自申請,截止日115/2/26) 

  • 2025-12-17
  • 生活輔導組
主    旨:    公告「114學年度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獎學金」申請相關訊息,請查照。
說    明:     
     一、    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高中職之應屆畢業生且符合資格者即可申請。申請時間為115/1/2(五)至115/2/26(四)止,申請方式如下:
           (一)線上填寫申請表並下載「檢具證明表單」張貼證明文件。
           (二)「檢具證明表單」掛號寄至本會各區推廣中心。
     二、    為獎勵具備專業資訊能力之優秀學生,得獎名單將於115/4/10(五)於本會網頁公告並委由就讀學校於公開場合頒發獎狀表揚。
     三、    活動辦法請於網站下載http://www.csf.org.tw/main/scholarship,
           若需進一步了解申請辦法,亦可洽本會各區推廣中心。
           北區推廣中心:(02)2577-8806。
           中區推廣中心:(04)2238-6572。
           南區推廣中心:(07)311-9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