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設籍 屏東縣 6 個月以上(以當學期開學日為基準)。
- 現為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及本縣國、高中(職)學校在學之清寒或優秀學生。
- 排除對象:夜間部、進修部、推廣進修班、建教班、在職專班、研究所碩博士三年級以上學生。
- 持有鄉鎮市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但不包含村里長出具之清寒證明。
- 家庭突然遭遇變故或其他情形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查核並由學校出具證明。
三、已受領公費或已領有政府其他與本要點同性質獎學金者,不予發給本獎學金;且本要點各獎項獎學金,僅能擇一請領。
四、申請期限:115年3月23日前,備妥申請資料,交付生輔組楊小姐(雲起樓205室)
※詳情請參閱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