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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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公告】宜蘭縣教育會優秀子女獎學金相關訊息,如欲申請,請洽該單位(每年7-9月)申請。

  • 2021-07-28
一、申請資格: 宜蘭縣教育會會員子女
 (一)會員申請基本資格:
1.申請優秀子女獎學金至少連續在會滿二年(即入會第三年申請),並不得連續申請。
2.同一會員子女如有兩位申請都錄取,則以獎學金申請金額高的擇一位頒發獎學金。
3.凡在國內公私立國中、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就讀之會員子女,合於下列「受獎子女資格」規定
者均可申請,任何一項未達標準者不予錄取。
(二)受獎子女資格
1.現為本會會員子女者,不得連續受獎(即隔年得獎)。
2.大專院校、高中職 109 學年度成績總平均在 80 分以上者,國中學業成績總平均在 85 分以上者。
3.以學業成績排列擇優錄取。
二、五、獎學金名額及金額:
(一)大學院校(含五專四、五年級)12 名,每名新台幣 1,500 元整。
(二)高中職校(含五專一、二、三年級)15 名,每名新台幣 1000 元整。
(三)國中(含私立國中)20 名,每名新台幣 800 元整。
三、申請期間:每年七~九月份辦理。(因疫情延後收件截止日)
四、申請地點:宜蘭縣教育會(265宜蘭縣羅東鎮民族路一號)
五、申請手續(二擇一):
(一)線上申請:表單連結 https://forms.gle/YNF9zRLrdfbHYE59A
(二)紙本申請:填具本會申請書(下頁附件),並檢附「109 學年度第一、二
學期成績證明書(百分呈現,請勿註明等第)及戶口名簿影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