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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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114-1 財團法人崇友文教基金會-2025第十二屆崇友實業獎學金(本案學生逕自申請,截止日9/30)

  • 2025-09-18
  • 生活輔導組
  • 申請資格:
    (一)凡就讀國內大專院校日間部或進修部下列相關科系之大學二年級至四年級學生(及建築系五年制學生),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符合經濟弱勢資格者:
        1.電機領域:電機工程、自動控制相關科系。
        2.機械領域:機械工程、自動化工程、智慧自動化工程相關科系。
        3.建築領域:建築系(包含四年制及五年制系所)。
        4.土木領域:建築、土木營造相關科系。
        5.電子領域:電子工程相關科系。
        6.資訊工程及科學領域:資訊工程、資訊科學、資訊科技相關科系(不含資訊管理系)。
    (二)學業成績:前一學期平均需達75分以上,並在班上排名前25%,無不及格科目。
    (三)操行成績:80分以上,無任何小過以上懲處紀錄。
    (四)家庭經濟弱勢,具下列條件之一者:
        1.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境清寒者。
        2.家庭或個人因天災、意外發生急難變故或其他特殊狀況,以致家中經濟失依者。
    (五)無領取其他企業約定實習就業等義務性質獎學金。
    (六)申請人須具備至少一學期之大學學業成績;故大一上學期新生不在申請範圍內。
  • 獎助額度及名額:每學期提供40名,每名新臺幣5萬元整,該基金會保留最終額度決定權。

  • 申請方式:
    (一)申請表採無紙化作業, 至該基金會官網下載申請表電子檔以電腦打字填妥申請表,存檔為PDF檔。
    (二)申請資料填妥後,請至官網線上表單(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vdurwfVs7pK03xkyPmMVNTQrSucKD2_so6NWdK5ci53omeQ/viewform )完成基本資料填寫及大頭照與申請表上傳。」
    (三)申請表寄出後,加入基金會官方 LINE ID :@fts8114u ,回報 學校/ 姓名,確認申請表收件狀況。

  • 申請文件:
    (一)「崇友實業獎學金」申請表乙份。
    (二)個人自傳,請依規定項目填寫。
    (三)前一學期之學業成績單乙份(含修課名稱、各科成績及班排名百分比)。
    (四)操行成績及獎懲紀錄證明書(含事由)乙份。
    (五)戶籍內每一位家庭成員最新一年度國稅局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請注意!非結算申報稅額試通知書 /電子試算表 /納稅證明書 ) 。
    (六)清寒家庭及特殊境遇家庭請檢附相關證明,如:中低收入戶證明、急難變故證明等。
    (七)其他加分資料:如師長推薦函、獎狀、技能檢定、外語檢定證照、志願服務紀錄等。
    (八)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乙份。
    (九)申請人本人之存摺影本。

  • 參考網站:https://www.gfc.org.tw/project-news/2735

  •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