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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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114-2  115年度資訊人社會關懷獎學金(本案逕自申請,截止至10/31)

  • 2026-05-20
  • 生活輔導組
一、申請對象︰
大專校院資訊、統計、公共行政及法律等相關科系(含研究所)之在學學生(提案內容具有資訊管理、資訊政策、資訊應用者)。

二、獎助名額 ︰
(一)115年提供獎學金名額20-30名,每位學生至多獲配一項為限。
(二)依據評審基準之審查結果,依序提供獎額如下(經管理委員會議定,得變更之)。
1、第1名(新臺幣10萬元),計1名。
2、第2名(新臺幣8萬元),計1名。
3、第3名(新臺幣6萬元),計1名。
4、佳作(新臺幣2萬元),計7名。
5、潛力獎(新臺幣3,000元),計10-20名。
(三)如未有符合審查標準之獎額,可從缺辦理。

三、獎學金申請案件評審基準:
(一)關懷議題之社會影響度30%。
(二)解決方案規劃之完整度與嚴謹度40%。
(三)執行(推動)策略之可實踐性30%。

四、獎助內容
每名獎助學金金額範圍: 3,000~ 100,000元 預計總名額: 30 名

五收件時間:
獎學金申請案請於115年9月16日起至10月31日止上網填報(網址: https://www.csroc.org.tw\itssApply.jsp)申請資料,並上傳提案書之PDF檔與DOCX檔(或ODT檔)各1份,以及系所教師簽名資料後,系統會自動回復受理提案編號。

六、申請者及獲獎者配合事項:
(一)申請案件之提案人未滿18歲者(以115年10月31日為基準)須填寫提案同意書。
(二)獲獎學金之共同提案人均應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並提交獎學金提案申請表正本。
(三)潛力獎獲獎者無須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七、115年「資訊人社會關懷獎學金」審查規則相關文件請至網址:https://www.csroc.org.tw/page.jsp?ID=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