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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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114-2 2026台灣癌症基金會x遠雄人壽-癌症家庭子女獎助學金(本案逕自申請,截止至5/31)

  • 2026-04-30
  • 生活輔導組

一、 獎助學金內容:

   (一)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5年5月31日止

   (二)獎助對象、名額、金額:高中職或大專院校之癌症家庭子女,共獎勵120名學生,經評選後每名可獲得1萬元獎助學金。

   (三)獎助資格:

   1、正就讀國內各公私立高中職(含大專一至三年級)、大學(含大專四至五年級),須為正式學制並具有學籍證明。

   2、父、母或本人罹患癌症且目前治療中或完成治療2年內或過世6個月內。

   3、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學科成績平均分數達70分或體育、美術等待殊表現具優異成績者。

   4、需檢附「學生本人撰寫之自傳感想/600字以上」及「相關證明文件」。

二、 報名方式:

   (一)線上報名:http://scholarship.canceraway.org.tw/

   (二)郵寄掛號:至台灣癌症基金會官網「最新消息」下載申請表,填寫完整連同檢附資料寄至105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16號5樓之2,並註明「2026台癌x遠雄人壽-癌症家庭子女獎助學金」活動小組收。

三、 若有任何問題,可致電聯繫:(02)8787-9907#205黃小姐#230趙社工或瀏覽台灣癌症基金會官網。

※可至雲起樓205室生輔組索取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