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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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114-2 宜蘭縣政府「陽光少年暑期工讀計畫」(本案逕自申請,截止至6/3)

  • 2026-05-20
  • 生活輔導組

        旨揭計畫係為鼓勵本縣弱勢家庭就讀高中職以上子女,參與社福機構團體、財團法人基金會暑期工讀,並培養就業技能及人際互動,透過職場體驗學習與探索,進而累積職場經驗,提升職涯發展競爭力。

一、 本計畫內容概述如下:

   (一)參加對象:年滿16歲,設籍本縣列冊低收(中低收)入戶或經社會處社工員及社福機構、團體推薦就讀日間部之高中職、專科以上在學學生(不含大四生及二技生),計20位名額。

   (二)工讀單位:依法登記立案之縣內社會福利機構、團體或財團法人基金會。

   (三)工讀內容:協助單位如美術布置、清潔工作、文書處理、關懷服務、營隊活動、課業輔導等工作。

   (四)工讀薪資:115年度工讀時薪為196元,2個月工作時數最高300小時,薪資最高5萬8,800元,最低不得低於240小時。

   (五)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5年6月3日(三)下午5時止。報名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請詳閱報名簡章,可至宜蘭縣政府社會處網站-資訊公開-最新消息-115年宜蘭縣政府「陽光少年暑期工讀計畫」下載。(網址:https://gov.tw/fYt)。

二、 檢附計畫書、宣導海報及報名簡章等相關資料各1份,如有任何疑問,可逕洽本府社會處承辦人林小姐、卓小姐(03-9328822分機340、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