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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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114-2 115年華嚴蓮社大專學生佛學慈孝獎學金(本案逕自申請,截止至9/20)

  • 2026-08-20
  • 生活輔導組
申請對象及簡要說明:
凡115學年度為大二以上學生(含研究生),114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82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80分以上,學士班由指定著作中選材撰寫二千字以上學佛心得,研究生撰寫六千字以上華嚴相關佛學論文一篇者即可申請(錄取者須親自出席頒獎)。

申請方式:自行至該社網站線上報名後送件申請
申請期限:115.08.20至115.09.20

詳細申請辦法及申請表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