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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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115年 財團法人天河教育基金會2026「青力親為‧千萬祝福服務學習獎勵計畫」(本案逕自線上申請,截止至9/30)

  • 2026-07-17
  • 生活輔導組

申請期間

115年7月1日至9月30日止

申請資格

  1. 85年1月1日後出生之國內大專校院(不包含五專前3年、空中大學、在職專班、學分班)日間部、進修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在學生及畢業生。
  2. 於114年第2學期(含)之前任一學期曾申請就學貸款者。
  3. 114年11月1日至115年9月30日之前曾擔任該計畫合作社福單位(請參附件)之志工。
    * 請注意:每人限申請乙次,曾申請通過者恕不接受再次申請。

獎勵內容

通過審核之對象,每名發給獎勵金16,000元。獎勵金由基金會直接匯入獎勵對象指定之就學貸款放款帳號,就學貸款餘額不足16,000元者,獎勵對象無條件同意基金會僅撥付貸款餘額,且不得另行請求給付剩餘款項。

申請方式

官網填寫線上報名表( https://forms.gle/jxuewzzHMnEc8Qna8 ),其他送件方式(紙本郵寄、E-mail等)概不受理。

申請應備文件

(一)在學生:

  1. 經該計畫合作社福單位認證之志工服務證明
  2. 當學期在學證明
  3. 114年第2學期(含)之前任一學期之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

(二)畢業生且尚未開始還款:

  1. 經該計畫合作社福單位認證之志工服務證明
  2. 大專院校學歷以上畢業證書
  3. 114年第2學期(含)前任一學期之就學貸款申請暨撥款通知書

(三)畢業生且已開始還款:

  1. 經該計畫合作社福單位認證之志工服務證明
  2. 大專院校學歷以上畢業證書
  3. 載明「完整姓名或身分證字號」及「完整就學貸款帳號」如:「就學貸款還款/繳款通知書」、「就學貸款帳號動支明細」、「放款餘額對帳單」、「放款利息收據」等,擇一提供。

聯絡方式

Tel: 02-27081248 #213黃小姐

E-mail: wisdomshare2008@gmail.com


※詳細辦法請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