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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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第1學期佛光大學學士班繁星推薦入學學生優秀獎學金開始申請(僅適用於111、112學年度入學學生,申請時間2024-10-01~10-10)

壹、適用對象
經繁星推薦入學管道分發錄取且就讀本校,學科能力測驗達以下標準者,得提出申請:
(一)學科能力測驗級分四科合計42級分(國文+英文+數學+社會)或39級分(國文+英文+數學+自然)以上(含)者,另依本校學士班優秀學生獎學金辦法辦理。
(二)以學科能力測驗級分三科合計申請者,依據該學年度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公告「學科能力測驗各科五標」之成績,並以錄取本校學系所參採之科目為基準,若錄取參採二科者,再選擇一科;錄取參採一科者再選擇二科,則依照本要點辦理,三科級分依下列四種組合擇優申請,
1.國文、英文、數學A;
2.國文、英文、數學B;
3.國文、英文、社會;
4.國文、英文、自然。
  • 獎助學金發給金額
  • 三科成績和,達該三科均標的級分和,發給獎助學金2萬元。
  • 三科成績和,達該三科後標的級分和,發給獎助學金1萬元。
  • 不符上述標準,發給第一志願獎助學金1萬元(限領乙次不得續領)。
上述第一至第三款獎助學金,擇一領取。
  • 當學期獲獎學生需於該學期服務學習20小時。
叁、申請繳交文件
  • 申請表。
  • 成績證明。
  • 獎學金申請確認單(自申請系統列印)
  • 銀行帳戶存摺影本(銀行存摺影本請繳交至出納組,若入學時已繳交,則無需再檢附)。

肆、申請網址
https://eportal.fgu.edu.tw/portal/index.php

校園e化整合系統>>獎助學金作業>>統自動產出系統獎學金申請確認單
 (操作方式請參附件)      


伍、辦理程序
請先線上申請,並將獎助學金申請確認單(自申請系統列印),與申請表及成績證明送至學務處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校安中心117室劉小姐(分機11217)

陸、收件時間及地點
時間:10月1日至10月10日止。
地點:雲起樓-校安中心(117室)。


柒、問題詢問
請逕洽生活輔導組-校安中心(雲起樓117),劉小姐(分機11217)

線上申請作業截止日期至113年10月10日止,務請惠予掌握時效,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