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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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学年第1学期佛光大学学士班繁星推荐入学学生优秀奖学金开始申请(仅适用于111、112学年度入学学生,申请时间2024-10-01~10-10)

壹、适用对象
经繁星推荐入学管道分发录取且就读本校,学科能力测验达以下标准者,得提出申请:
(一)学科能力测验级分四科合计42级分(国文+英文+数学+社会)或39级分(国文+英文+数学+自然)以上(含)者,另依本校学士班优秀学生奖学金办法办理。
(二)以学科能力测验级分三科合计申请者,依据该学年度大学入学考试中心公告「学科能力测验各科五标」之成绩,并以录取本校学系所参采之科目为基准,若录取参采二科者,再选择一科;录取参采一科者再选择二科,则依照本要点办理,三科级分依下列四种组合择优申请,
1.国文、英文、数学A;
2.国文、英文、数学B;
3.国文、英文、社会;
4.国文、英文、自然。
  • 奖助学金发给金额
  • 三科成绩和,达该三科均标的级分和,发给奖助学金2万元。
  • 三科成绩和,达该三科后标的级分和,发给奖助学金1万元。
  • 不符上述标准,发给第一志愿奖助学金1万元(限领乙次不得续领)。
上述第一至第三款奖助学金,择一领取。
  • 当学期获奖学生需于该学期服务学习20小时。
叁、申请缴交文件
  • 申请表。
  • 成绩证明。
  • 奖学金申请确认单(自申请系统打印)
  • 银行帐户存折影本(银行存折影本请缴交至出纳组,若入学时已缴交,则无需再检附)。

肆、申请网址
https://eportal.fgu.edu.tw/portal/index.php

校园e化整合系统>>奖助学金作业>>统自动产出系统奖学金申请确认单
 (操作方式请参附件)      


伍、办理程序
请先线上申请,并将奖助学金申请确认单(自申请系统打印),与申请表及成绩证明送至学务处学务处生活辅导组-校安中心117室刘小姐(分机11217)

陆、收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10月1日至10月10日止。
地点:云起楼-校安中心(117室)。


柒、问题询问
请迳洽生活辅导组-校安中心(云起楼117),刘小姐(分机11217)

线上申请作业截止日期至113年10月10日止,务请惠予掌握时效,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