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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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第1學期林呂德文三好公益助學金開始申請(2024-10-01~10-10)

依據:林呂德文女士一生旅居海外,跟隨佛光山星雲大師學佛,以慈悲喜捨為懷,熱善好施,並秉持星雲大師對教育之重視,逝世後遺囑執行人依其遺志,將遺產部分捐贈予佛光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希鼓勵並表揚本校經濟不利學生,期其能為校園及社會國家,落實星雲大師提倡的三好運動,建立正確服務人生觀,特成立「佛光大學林呂德文三好公益助學金設置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以資鼓勵。

壹、申請對象與名額
(一)就讀本校學士班及碩士班(不含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經濟不利之正式學籍學生,經濟不利標準,包含但不限於: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家庭遭遇重大變故、村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等,只要經導師初審確實有經濟清寒之實情,並不以政府規定標準為限。
(二)前一學期之操行成績需為 85 分以上(含),學業成績為 70 分以上(含),且行為無不良記錄者。
(三)學士班及碩士班第一學期、應屆畢業生最後一學期(繼續就讀本校碩士班者除外),不符合申請資格。
(四)就讀本校期間(含所有學制合計),若已領本校各種三好獎勵經費(例如:三好青年選拔獎勵金),不得重複領取本助學金;本助學金於本校就讀期間,至多領取乙次;領取助學金該學期,如有休、退、轉學、所陳資料有虛偽詐騙之情形,或領取後在校期間有損校譽之行為時,應全數繳回。
(五)學期助學金民額至多5名,每人最高以新台幣1萬元為限,並得以是捐款情況擇優核發助學金額。

貳、申請繳交文件
  1. 申請表。
  2. 成績證明。
  3. 清寒證明。
  4. 實際從事三好運優良事蹟或熱心服務證明。
  5. 獎學金申請確認單(自申請系統列印)
  6. 銀行帳戶存摺影本(銀行存摺影本請繳交至出納組,若入學時已繳交,則無需再檢附)。
叁、申請網址
https://eportal.fgu.edu.tw/portal/index.php

校園e化整合系統>>獎助學金作業>>統自動產出系統獎學金申請確認單
 (操作方式請參附件)      


肆、辦理程序
請先線上申請,並將獎助學金申請確認單(自申請系統列印),與申請表及成績證明送至學務處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校安中心117室劉小姐(分機11217)

伍、收件時間及地點
時間:10月1日至10月10日止。
地點:雲起樓-校安中心(117室)。


陸、問題詢問
請逕洽生活輔導組-校安中心(雲起樓117),劉小姐(分機11217)

線上申請作業截止日期至113年10月10日止,務請惠予掌握時效,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