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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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学年第1学期林吕德文三好公益助学金开始申请(2024-10-01~10-10)

依据:林吕德文女士一生旅居海外,跟随佛光山星云大师学佛,以慈悲喜舍为怀,热善好施,并秉持星云大师对教育之重视,逝世后遗嘱执行人依其遗志,将遗产部分捐赠予佛光大学(以下简称本校),希鼓励并表扬本校经济不利学生,期其能为校园及社会国家,落实星云大师提倡的三好运动,建立正确服务人生观,特成立「佛光大学林吕德文三好公益助学金设置要点」(以下简称本要点)以资鼓励。

壹、申请对象与名额
(一)就读本校学士班及硕士班(不含硕士在职专班、博士班)经济不利之正式学籍学生,经济不利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中/低收入户学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村里长开立之清寒证明等,只要经导师初审确实有经济清寒之实情,并不以政府规定标准为限。
(二)前一学期之操行成绩需为 85 分以上(含),学业成绩为 70 分以上(含),且行为无不良记录者。
(三)学士班及硕士班第一学期、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学期(继续就读本校硕士班者除外),不符合申请资格。
(四)就读本校期间(含所有学制合计),若已领本校各种三好奖励经费(例如:三好青年选拔奖励金),不得重复领取本助学金;本助学金于本校就读期间,至多领取乙次;领取助学金该学期,如有休、退、转学、所陈资料有虚伪诈骗之情形,或领取后在校期间有损校誉之行为时,应全数缴回。
(五)学期助学金民额至多5名,每人最高以新台币1万元为限,并得以是捐款情况择优核发助学金额。

贰、申请缴交文件
  1. 申请表。
  2. 成绩证明。
  3. 清寒证明。
  4. 实际从事三好运优良事蹟或热心服务证明。
  5. 奖学金申请确认单(自申请系统打印)
  6. 银行帐户存折影本(银行存折影本请缴交至出纳组,若入学时已缴交,则无需再检附)。
叁、申请网址
https://eportal.fgu.edu.tw/portal/index.php

校园e化整合系统>>奖助学金作业>>统自动产出系统奖学金申请确认单
 (操作方式请参附件)      


肆、办理程序
请先线上申请,并将奖助学金申请确认单(自申请系统打印),与申请表及成绩证明送至学务处学务处生活辅导组-校安中心117室刘小姐(分机11217)

伍、收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10月1日至10月10日止。
地点:云起楼-校安中心(117室)。


陆、问题询问
请迳洽生活辅导组-校安中心(云起楼117),刘小姐(分机11217)

线上申请作业截止日期至113年10月10日止,务请惠予掌握时效,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