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對象與名額
(一)就讀本校學士班及碩士班(不含碩士在職專班、博士班)經濟不利之正式學籍學生,經濟不利標準,包含但不限於:中/低收入戶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家庭遭遇重大變故、村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等,只要經導師初審確實有經濟清寒之實情,並不以政府規定標準為限。
(二)前一學期之操行成績需為 85 分以上(含),學業成績為 70 分以上(含),且行為無不良記錄者。
(三)學士班及碩士班第一學期、應屆畢業生最後一學期(繼續就讀本校碩士班者除外),不符合申請資格。
(四)就讀本校期間(含所有學制合計),若已領本校各種三好獎勵經費(例如:三好青年選拔獎勵金),不得重複領取本助學金;本助學金於本校就讀期間,至多領取乙次;領取助學金該學期,如有休、退、轉學、所陳資料有虛偽詐騙之情形,或領取後在校期間有損校譽之行為時,應全數繳回。
(五)學期助學金民額至多5名,每人最高以新台幣1萬元為限,並得以是捐款情況擇優核發助學金額。
貳、申請繳交文件
- 申請表。
- 成績證明。
- 清寒證明。
- 實際從事三好運優良事蹟或熱心服務證明。
- 獎學金申請確認單(自申請系統列印)
- 銀行帳戶存摺影本(銀行存摺影本請繳交至出納組,若入學時已繳交,則無需再檢附)。
https://eportal.fgu.edu.tw/portal/index.php
校園e化整合系統>>獎助學金作業>>統自動產出系統獎學金申請確認單
(操作方式請參附件)
肆、辦理程序
請先線上申請,並將獎助學金申請確認單(自申請系統列印),與申請表及成績證明送至學務處學務處生活輔導組-校安中心117室劉小姐(分機11217)
伍、收件時間及地點
時間:10月1日至10月10日止。
地點:雲起樓-校安中心(117室)。
陸、問題詢問
請逕洽生活輔導組-校安中心(雲起樓117),劉小姐(分機11217)
線上申請作業截止日期至113年10月10日止,務請惠予掌握時效,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