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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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112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2024-02-07
  • 生活輔導組
獎助學金名稱 花蓮縣112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申請日期 113年4月1日止。
申請方式 自行送件申請 V 於申請日前送至生輔組
申請對象 V 學士班 碩士班 博士班
申請資格
  • 限設籍花蓮縣六個月以上。
  • 持有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未享有公費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
  • 111學年度學業平均成績80分以上 (一年級提供112-1學期成績) 學生申請 (不含研究生)。
申請方式 送生輔組彙辦。
繳交文件
  • 申請書。
  • 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 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 學生證影本及前學年成績證明單。
詳細資訊請見連結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