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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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莲县112学年度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 2024-02-07
  • 生活辅导组
奖助学金名称 花莲县112学年度清寒优秀学生奖学金
申请日期 113年4月1日止。
申请方式 自行送件申请 V 于申请日前送至生辅组
申请对象 V 学士班 硕士班 博士班
申请资格
  • 限设籍花莲县六个月以上。
  • 持有低收或中低收入户证明、未享有公费或未请领政府机关核发之奖学金。
  • 111学年度学业平均成绩80分以上 (一年级提供112-1学期成绩) 学生申请 (不含研究生)。
申请方式 送生辅组汇办。
缴交文件
  • 申请书。
  • 全户户口名簿影本。
  • 低收或中低收入户证明。
  • 学生证影本及前学年成绩证明单。
详细资讯请见连结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