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凡在大學校院及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在學且具備家境清寒或身心障礙資格之學生,其最近一 學期(111-1學期)成績符合下列規定,均可提出申請: 1. 具家境清寒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80分以上,且無任何一學科低於60分; 2. 具身心障礙身分學生之學業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3. 以上成績如係以優、甲、乙等做為評級,請向學校申請原始成績;成績如以GPA評級者,請 附學校的換算百分制成績對照表。
二、申請程序:
採線上申請及覆核:
線上申請(登入網址: https://application.chf.ngo/award/education )→學校審查→基金會審查→公告得獎。
三、本案由學生逕自申請,申請時間:112年3月16日至4月18日止。
*完成線上申請者,請務必告知生輔組獎助學金承辦人員,完成後續線上覆核作業,才算申請完成唷!*
詳細資訊請見下面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