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資格:
(一)凡設籍臺東縣一年以上之大學及研究所在學學生及應屆畢業生
(應屆畢業生須是繼續升學者才得以申請,並請獲獎學生於領獎當日出示欲就讀學校之註冊證明)。
二、不受理延畢生、在職進修、推廣教育。
三、家境清寒,經政府核定有案之中低、低收入戶者。
四、111學年度(111年9月~112年6月)全年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者(研究所須85分以上)
二、申請時間
1.第一階段:即日起至4月17日(一)前寄送111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正本及相關申請證明文件。
2.第二階段:請完成第一階段收件申請者於8月11日(五)前寄送111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本正本至陳柏峰教育基金會
*須於第一階段時限內寄送111學年度上學期成績單正本及相關證明文件至基金會具備申請資格,
而於第二階段時限內檢附111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正本至基金會,即完成申請手續。
三、繳交文件
1.申請表。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111學年度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單正本(111年9月~112年6月)。
4.獎懲紀錄或操行成績正本(曾記小過以上者不得申請)。
5.中低、低收入戶證明書正本。
6.學生證正、反面或在學證明影本。
7.自傳一份(至少三百字以上)。
8.若有各項獎狀請檢附影本。
四、學生逕自申請,申請日期:即日起至4/17。
申請辦法,請見下面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