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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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新生注意事項(身心健康中心)

  • 2026-08-31
  • 簡議貞
身心健康中心
  • 健康檢查注意事項:
  1. 體檢時間9/11()早上810-1130止,需禁食8小時(含進食及喝飲料),如口渴可適量補充少許開水(勿大量補充),以免影響檢驗結果。
  2. 報到地點:佛光大學懷恩館1(承辦醫院:台北宏恩綜合醫院。)
  3. 檢查費用:每人新台幣650元整,於檢查時由醫院派員當場收費。於健檢當日繳交當年度有效期內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者(須有標示學生身分資料),且經醫院查驗並認可者,健檢費用五折優惠。
  4. 請攜帶身分證、2吋照片1張(背面註明姓名、學號、系所別),健檢時繳交。不用攜帶紙本的「佛光大學 學生健康資料卡」。
  5. 體檢後,個人檢查報告將於1151016日起開放線上查詢方式,不另發送紙本。這是一張圖片
  6. 若您目前正依醫師指示用藥物,受檢當日早晨請勿服用,並請攜帶至醫院以供醫師參考。
  7. 服用降血糖藥物者,未進食時,不宜服用降血糖藥如患有糖尿病請事先告知工作人員,以便將您的抽血時間提前進行。
  8. 健檢當天盡量穿著舒適的衣服(運動服或T恤)。
  9. 懷孕及可能懷孕之女性受檢者,請先告知健檢人員,請勿接受放射性檢查(胸部X光檢查)。
  10. 拍攝胸部X光前身上請勿穿戴任何金屬物品
  11. 佛光大學 學生健康資料卡下載位置:佛光大學網站首頁→行政單位-學生事務處→身心健康中心→學生團保與健檢:新生健檢→點選「佛光大學學生健康資料卡」。
  12. 檢查內容:一般體格檢查、理學檢查、尿液檢查、血液常規檢查、生化血液檢查、胸部X光檢查等。
※依據學校衛生法、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法」及本校學生健康檢查及疾病防治要點,為瞭解學生健康,早期發現缺點與疾病,以增進學生健康,新生入學時應繳交統一規格,經地區級以上醫院證明之體檢表。尤其當緊急事故發生時,爭取時效保護學生的安全與健康,報告可作為日後疾病追蹤關懷輔導重要參考。
若未完成健康檢查,各項資料未完整提供或填寫不實資料,當危及校內師生健康利益,或有影響公共衛生安全之疑慮,須自行負責(如涉及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規定,最嚴重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曾接受其他體檢者(如:公務人員體檢、勞工體檢、警專考試、軍校體檢、兵役體檢或供膳人員體檢等),因體檢項目與教育部要求項目相差甚遠,故不得以該報告直接繳交。

()學生團體保險:
  1. 依教育部公私立大專校院學生團體保險作業要點規定,具有學籍學生均應參加學生團體平安保險。
  2. 若需申請學生團體平安保險理賠之學生,於事故發生2 年內,請備妥相關文件至「健康 中心」(雲起樓103)辦理。詳細學生團體平安保險內容及契約條款,可至學生事務處「身心健康中心」網頁參考或至「健康中心」(分機:11231)詢問。
註冊繳費單已包含學生團體保險費用。若不參加本保險之學生,請預先繳費,並於開學日起7天內(115922日,下午五點前),備妥個人存摺影本(非合作金庫銀行帳號,於退費時會扣新臺幣15-30元不等的手續費),至健康中心(雲起樓103)填寫「放棄學生團體平安保險切結書」(需由家長簽署切結書)後辦理退費事宜,逾期恕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