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This is an image
:::
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陳忠陳葉蕊文教基金會115年清寒學生獎學金 (本案生輔組協助申請,截止至4/30)(限大一至大三)

  • 2026-03-16
  • 生活輔導組

一、申請注意事項:

   (一)獎學金金額:

   1.大專院校學生每名六萬元;高中(職)學生每名三萬元。

   2.不受理大四應屆生(無論是否升學)、研究(碩博士)生、僑生及夜間進修生申請。

   (二)申請條件:

   1.推薦方式如附件申請書表及獎學金辦法,個人請勿寄件申請。

   2.家境確屬清寒者,應附相關證明文件,全戶請以1人申請獎學金為限。

   3.學業成績需上、下學期分別各80分以上,品行優良。

   4.申請人年齡:25歲以下。

   (三)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截止,送至生輔組楊小姐(雲起樓205室)

   (四)獎學金名額:

   1.今年頒發獎學金之名額(暫定)約65人,名額有限。擇優(學行考量、家境及安排家訪評量)錄取。

   2.獲獎之學生名單將在8月20日前,於本會網站上公布,並寄發紙本通知單給獲獎學生,請學生務必於本會舉辦頒獎典禮時親自到台北領獎,未獲獎者將不另行通知。

二、 申請表一式兩面(一張正反兩面)可上網下載,惟必須由申請學生本人親筆填寫(推薦人欄位除外)。

三、 本會清寒獎學金辦法、獎學金申請表格及說明等,請參見本會網站。

   本會聯絡處:台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三段46號2樓之1

   獎學金申請方式:一律由學校或家扶中心統一推薦,郵寄方式為之(不接受個人自行申請)

   聯絡電話:(02)2597-7898,0910-315-615

   洽詢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下午5:00

   聯絡人:陳小姐

   本會網址:www.cccef.org.tw

   電子信箱:ccce.found@msa.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