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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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陈忠陈葉蕊文教基金会115年清寒学生奖学金 (本案生辅组协助申请,截止至4/30)(限大一至大三)

  • 2026-03-16
  • 生活辅导组

一、申请注意事项:

   (一)奖学金金额:

   1.大专院校学生每名六万元;高中(职)学生每名三万元。

   2.不受理大四应届生(无论是否升学)、研究(硕博士)生、侨生及夜间进修生申请。

   (二)申请条件:

   1.推荐方式如附件申请书表及奖学金办法,个人请勿寄件申请。

   2.家境确属清寒者,应附相关证明文件,全户请以1人申请奖学金为限。

   3.学业成绩需上、下学期分别各80分以上,品行优良。

   4.申请人年龄:25岁以下。

   (三)申请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30日截止,送至生辅组杨小姐(云起楼205室)

   (四)奖学金名额:

   1.今年颁发奖学金之名额(暂定)约65人,名额有限。择优(学行考量、家境及安排家访评量)录取。

   2.获奖之学生名单将在8月20日前,于本会网站上公布,并寄发纸本通知单给获奖学生,请学生务必于本会举办颁奖典礼时亲自到台北领奖,未获奖者将不另行通知。

二、 申请表一式两面(一张正反两面)可上网下载,惟必须由申请学生本人亲笔填写(推荐人字段除外)。

三、 本会清寒奖学金办法、奖学金申请表格及说明等,请参见本会网站。

   本会联络处:台北市中山区新生北路三段46号2楼之1

   奖学金申请方式:一律由学校或家扶中心统一推荐,邮寄方式为之(不接受个人自行申请)

   联络电话:(02)2597-7898,0910-315-615

   洽询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00~下午5:00

   联络人:陈小姐

   本会网址:www.cccef.org.tw

   电子信箱:ccce.found@msa.hine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