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對財政資訊中心所查核的年收入級別、利息、土地不動產等級距的結果有疑慮者,請於 114年11月28日(五) 中午12點 前檢附佐證資料至雲起樓205室學務處生輔組劉小姐辦理申復申請作業。
二、申覆需檢附學生本人及法定監護人財稅證明文件做為佐證,可至各地國稅局或稅捐稽徵所申請(非戶籍地也可以辦理),佐證資料如下:
(一)114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二)全國財產總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三、未於上列規定期限提出疑慮者,視同財政部所查核之家庭年收入、利息、土地不動產等級距查核結果無誤,逾期不得要求級距更改。
學務處生活輔導組03-9871000分機11215劉小姐(雲起樓205室)
電子郵件:liups@mail.fg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