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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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4学年度弱势助学金财政资讯中心查调结果公告

    一、如对财政资讯中心所查核的年收入级别、利息、土地不动产等级距的结果有疑虑者,请于 114年11月28日(五) 中午12点 前检附佐证资料至云起楼205室学务处生辅组刘小姐办理申复申请作业。
    二、申复需检附学生本人及法定监护人财税证明文件做为佐证,可至各地国税局或税捐稽征所申请(非户籍地也可以办理),佐证资料如下:
      (一)114年度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清单。
      (二)全国财产总归户财产查询清单。
    三、未于上列规定期限提出疑虑者,视同财政部所查核之家庭年收入、利息、土地不动产等级距查核结果无误,逾期不得要求级距更改。

    学务处生活辅导组03-9871000分机11215刘小姐(云起楼205室)
    电子邮件:liups@mail.fg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