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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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114-1 財團法人中華電信基金會-中華電信方賢齊先生獎學金(本案學生逕自申請,截止日10/6)

  • 2025-09-10
  • 生活輔導組
  • 申請資格: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始能申請本獎學金:
    (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不含大一學生及研究所以上學生)。
    (二)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以上,且學業成績全部及格者(如以等第計分者,依該校等第對照表,相對於總平均80分以上之等第)。
    (三)前一學年(指申請當年之前一學年的上下學期,起自前一年9月至次年8月底)參與社會服務活動累計至少3天(或累計20小時)以上。
    (四)需符合(中)低收入戶或家庭清寒條件。
  • 獎助額度:60名,每名頒發獎學金2萬元整。

  • 申請方式:以線上申請為主,請於申請期限內至申請網站(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jJVRGbO_NtwZG4xaEMFdsyGLeunm0pD9RS0JIRCM62uzxQg/viewform )完成申請。

  • 申請文件:
    (一)填具大專組申請所需資訊。
    (二)前一學年成績單正本乙份(含上下學期,提供蓋有學校核章之整學年成績單,彩色電子檔)。
    (三)自傳(最多不得超過1000字)。
    (四)在學證明(或蓋有114學年度註冊章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五)(中)低收入戶證明、村里長清寒證明或其他如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等證明。
    (六)教師推薦信函(格式不限,須推薦者親簽)。
    (七)前一學年社會服務經驗(自113年9月至114 年8月底,不限校內或校外,但不包括擔任學校或社團幹部),並檢附校方或機構單位開立之證明文件。
    (八)個資保護法同意書(如未滿18歲,除需申請人簽名或蓋章外,另須有法定代理人簽名或蓋章,可下載檔案,或自行參照範例文件,製作同意書)。

  • 參考網站:https://www.chtf.org.tw/project/693

  •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10月6日止。

  • 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