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學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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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獎助學金不重複申請說明
 
校外獎助學金尚未確認獲獎前,通常皆可重複申請。但因校外獎助學金各有其規定,請務必先詳閱該獎助學金之公告及來函內容,確認其限制申請或不得兼領之規定

生輔組彙整校外各類獎助學金規定,不得重複之原則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獎學金(含民間及政府)有規定不得重複申請他項獎學金者,僅能申請一項校外獎助學金(包含民間及政府獎助學金)
學生如申請上述規定之獎學金時,該學期(或學年)就僅能申請一項獎學金。如同學仍申請其他多項獎學金,經審核也獲多項獎學金(不符合規定)之情形,學生依規定必須放棄其中幾項獎學金,保留一項獎學金時,會造成學生放棄獎學金捐贈單位之困擾。
過去本校學生曾發生上述情事,確實造成捐贈單位之困擾,且部分單位於辦法中明文規定:「經捐贈單位獲選後,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棄,否則捐贈單位會依據放棄比例,刪減本校下年度推薦名額。」故請同學務必遵守此項規定。如同學確認未獲獎,方能申請其他獎助學金。

二、前項之不得重複申請規定皆不包含急難救助金:
急難救助金為救急性質,與獎助學金性質不同。

財團法人慈光山佛教基金會「慈光山人文獎-114年度大專學生獎助學金」,(本案學生逕自申請,申請日期9月1日至9月30日止)

  • 2025-07-21
  • 生活輔導組
一、緣  起:
慈光山人乘寺聖開老和尚畢生弘揚佛教真理,提倡淨化人心,為紀念其行誼與德澤,鼓勵大專學生深入佛學研究,提升人文素養,省思生命意義,確立人生目標,財團法人慈光山佛教基金會特設立本獎助學金。
二、申請資格:
凡就讀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及研究所肄業學生(不含大一新生、在職專班、進修部、空中大學、社區大學學生),上學年學業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八十分以上或無違規記過紀錄,依規定提出一篇文章者。
清寒學生需檢具低收入戶證明,學業成績得降低五分。
三、獎勵名額及金額:
大學組每名壹萬元,研究所組每名壹萬貳仟元。名額依文章成績及有關資料決定。
四、文章內容事項:
1.文章題目:各組別區分以114學年度學籍為準。
(1)大學組:聖開老和尚著作(A)佛說父母恩難報經、(B)人乘佛教實行者,二書任擇一,書寫二千五百字以上讀後心得一篇。閱讀書籍請至慈光山資訊網「http://www.zgs.org.tw」下載。
(2)研究所組:八千字以上專題論文,題目:彌勒法門的殊勝與修持之道。
2.文章須未曾得獎及發表者,亦不得一稿數投、冒名頂替、抄襲他人或妨害他人著作權。凡違反以上情事,經查明屬實,立即取消申請資格,如已得獎,則追回獎學金和獎狀,法律責任亦由申請者自行負責。
3.引用藏經或他人資料,須以引號標記,並註明出處。文末須附參考書目。文中有關其他學科之專門術語,亦須解說或附註。

4.請以標楷體字體、字型大小14pt中文word繕打,列印於A4紙張,並請自留文章電子檔案,以備得獎錄取,刊載之用。

詳細資訊請詳閱下方附件
5.得獎作品版權歸屬本基金會所有,並擇優發表於《人乘佛刊》,或視情形結集出版,不另付稿酬。
五、申請文件:
1.申請表一份。
2.完成114學年度上學期註冊手續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一份。
3.113學年度上、下二學期成績單、操行成績或獎懲紀錄證明正本各一份。
4.閱讀心得或指定論文之文章列印二份。
5.申請清寒類者,請附戶籍謄本和低收入戶證明。
六、申請期限:
自1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受理。
七、申請手續:
1.申請表格請向慈光山人乘寺各分支道場領取或至慈光山資訊網「http://www.zgs.org.tw」下載,並請親自簽章。
2.申請文件請寄「55541南投縣魚池鄉東池村東興巷24-8號,  財團法人慈光山佛教基金會」,信封請註明「申請大專獎學金」,聯絡電話:049-2896352、2896025。
3.不論錄取與否,所有申請文件均不退件。
八、頒獎事項:
得獎名單於114年11月底公布於慈光山資訊網,另專函通知得獎人於114年12月28日(星期日)至慈光山人乘寺(南投縣魚池鄉東池村東興巷24-8號)領獎。受獎學生必須親自領獎,不得委託他人代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