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光学务处

This is an image
:::
校外奖助学金不重复申请说明
 
校外奖助学金尚未确认获奖前,通常皆可重复申请。但因校外奖助学金各有其规定,请务必先详阅该奖助学金之公告及来函内容,确认其限制申请或不得兼领之规定

生辅组汇整校外各类奖助学金规定,不得重复之原则如下列所示:

一、校外奖学金(含民间及政府)有规定不得重复申请他项奖学金者,仅能申请一项校外奖助学金(包含民间及政府奖助学金)
学生如申请上述规定之奖学金时,该学期(或学年)就仅能申请一项奖学金。如同学仍申请其他多项奖学金,经审核也获多项奖学金(不符合规定)之情形,学生依规定必须放弃其中几项奖学金,保留一项奖学金时,会造成学生放弃奖学金捐赠单位之困扰。
过去本校学生曾发生上述情事,确实造成捐赠单位之困扰,且部分单位于办法中明文规定:「经捐赠单位获选后,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放弃,否则捐赠单位会依据放弃比例,删减本校下年度推荐名额。」故请同学务必遵守此项规定。如同学确认未获奖,方能申请其他奖助学金。

二、前项之不得重复申请规定皆不包含急难救助金:
急难救助金为救急性质,与奖助学金性质不同。

财团法人慈光山佛教基金会「慈光山人文奖-114年度大专学生奖助学金」,(本案学生迳自申请,申请日期9月1日至9月30日止)

  • 2025-07-21
  • 生活辅导组
一、缘  起:
慈光山人乘寺圣开老和尚毕生弘扬佛教真理,提倡净化人心,为纪念其行谊与德泽,鼓励大专学生深入佛学研究,提升人文素养,省思生命意义,确立人生目标,财团法人慈光山佛教基金会特设立本奖助学金。
二、申请资格:
凡就读国内公私立大专院校及研究所肄业学生(不含大一新生、在职专班、进修部、空中大学、社区大学学生),上学年学业成绩「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八十分以上或无违规记过纪录,依规定提出一篇文章者。
清寒学生需检具低收入户证明,学业成绩得降低五分。
三、奖励名额及金额:
大学组每名壹万元,研究所组每名壹万贰仟元。名额依文章成绩及有关资料决定。
四、文章内容事项:
1.文章题目:各组别区分以114学年度学籍为准。
(1)大学组:圣开老和尚着作(A)佛说父母恩难报经、(B)人乘佛教实行者,二书任择一,书写二千五百字以上读后心得一篇。阅读书籍请至慈光山资讯网「http://www.zgs.org.tw」下载。
(2)研究所组:八千字以上专题论文,题目:弥勒法门的殊胜与修持之道。
2.文章须未曾得奖及发表者,亦不得一稿数投、冒名顶替、抄袭他人或妨害他人着作权。凡违反以上情事,经查明属实,立即取消申请资格,如已得奖,则追回奖学金和奖状,法律责任亦由申请者自行负责。
3.引用藏经或他人资料,须以引号标记,并注明出处。文末须附参考书目。文中有关其他学科之专门术语,亦须解说或附注。

4.请以标楷体字体、字号14pt中文word缮打,打印于A4纸张,并请自留文章电子档案,以备得奖录取,刊载之用。

详细资讯请详阅下方附件
5.得奖作品版权归属本基金会所有,并择优发表于《人乘佛刊》,或视情形结集出版,不另付稿酬。
五、申请文件:
1.申请表一份。
2.完成114学年度上学期注册手续之学生证正反面影本或在学证明一份。
3.113学年度上、下二学期成绩单、操行成绩或奖惩纪录证明正本各一份。
4.阅读心得或指定论文之文章打印二份。
5.申请清寒类者,请附户籍誊本和低收入户证明。
六、申请期限:
自114年9月1日至9月30日止(邮戳为凭),逾期或资料不齐全者,恕不受理。
七、申请手续:
1.申请表格请向慈光山人乘寺各分支道场领取或至慈光山资讯网「http://www.zgs.org.tw」下载,并请亲自签章。
2.申请文件请寄「55541南投县鱼池乡东池村东兴巷24-8号,  财团法人慈光山佛教基金会」,信封请注明「申请大专奖学金」,联络电话:049-2896352、2896025。
3.不论录取与否,所有申请文件均不退件。
八、颁奖事项:
得奖名单于114年11月底公布于慈光山资讯网,另专函通知得奖人于114年12月28日(星期日)至慈光山人乘寺(南投县鱼池乡东池村东兴巷24-8号)领奖。受奖学生必须亲自领奖,不得委讬他人代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