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資格:凡設籍台東縣清寒在學學生(不含進修、推廣教育)成績優異,操行或綜合表現成績在80分(甲等)以上,學業成績平均85分以上,並經政府機關核定有案中低、低收入戶者始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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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人數與額度:大專院校10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之特殊生1名。大專生每名新台幣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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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文件:
(一)申請書。
(二)113學年度上下學期成績證明書。
(三)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
(四)學生證影印本。
(五)中低、低收入戶證明。
(六)身心障礙手冊證明(無則免附)。 -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10月1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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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申請方式:於114年10月10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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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