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資格:
(一)本國籍學生,不含進修部、建教生、實習生、研究生、特教生、在職專班生。
(二)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
(三)領有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等政府機關文件,或校內師長開立之清寒證明/推薦函(請至基金會官網下載表格),或因家庭遭遇重大變故領有公私立醫院診斷證明或其他相關文件,恕不接受村里長證明。 - 獎助金額及名額:本校最多可推薦5名。每人新台幣肆萬元整。
- 申請文件:
(一)該會申請表正本:請貼妥照片,親筆填寫並簽名。
(二)全戶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若與父母親不同戶籍則須分別檢附。
(三)清寒證明文件: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等政府機關文件,或校內師長開立之清寒證明/推薦函(請至基金會官網下載表格),擇一檢附即可,恕不接受村里長證明。
(四)若因家庭遭遇重大變故而申請者,請檢附公私立醫院診斷證明或其他相關文件,無則免附。
(五)113學年度下學期成績單正本。
(六)114學年度上學期註冊費用繳費收據正本。
(七)113學年度之日常生活綜合表現證明文件,如:獎懲紀錄、參與志願服務、學術技能檢定、才藝競賽或個人特殊事蹟等相關證明資料影本。 -
校內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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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內申請方式:於114年9月30日前,填妥申請書並備齊證件繳交至生輔組獎助學金承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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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及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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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前務必詳閱附件,以免影響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