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资格:
(一)本国籍学生,不含进修部、建教生、实习生、研究生、特教生、在职专班生。
(二)前学期学业平均成绩八十分以上。
(三)领有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等政府机关文件,或校内师长开立之清寒证明/推荐函(请至基金会官网下载表格),或因家庭遭遇重大变故领有公私立医院诊断证明或其他相关文件,恕不接受村里长证明。 - 奖助金额及名额:本校最多可推荐5名。每人新台币肆万元整。
- 申请文件:
(一)该会申请表正本:请贴妥照片,亲笔填写并签名。
(二)全户户籍誊本或新式户口名簿,若与父母亲不同户籍则须分别检附。
(三)清寒证明文件:低收、中低收、特殊境遇家庭等政府机关文件,或校内师长开立之清寒证明/推荐函(请至基金会官网下载表格),择一检附即可,恕不接受村里长证明。
(四)若因家庭遭遇重大变故而申请者,请检附公私立医院诊断证明或其他相关文件,无则免附。
(五)113学年度下学期成绩单正本。
(六)114学年度上学期注册费用缴费收据正本。
(七)113学年度之日常生活综合表现证明文件,如:奖惩纪录、参与志愿服务、学术技能检定、才艺竞赛或个人特殊事蹟等相关证明资料影本。 -
校内申请期限:即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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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申请方式:于114年9月30日前,填妥申请书并备齐证件缴交至生辅组奖助学金承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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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证明文件如为影本,请加注「与正本相符」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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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前务必详阅附件,以免影响送件。